广东省社会组织公示
广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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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社会团体收费情况自查自纠表
(一)会费 *有/无此情况:(
是否存在强制入会并以此为目的收取会费 涉及金额(0) (元)
制定会费标准是否依据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合理制定
会费标准层次是否过多 是否已自行调整会费标准层次过多问题
2021年度会费票据使用是否规范
2021年度会费收入总额 (107400)(元) 会费结余(截至2021年12月31日)
0)(元)
2021年度自行减免会费(0)(元),具体情况:
无此情况
2021年度违规行为整改,涉及金额(0)(元),具体情况:
无此情况
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的会议情况 会议名称 第(2)届第(1)次 会员(代表)大会
会议时间 2020-12-26 表决方式 投票
应出席人数 11 实际出席人数 10
赞同人数 10 反对人数 0 弃权人数 0
会费标准向全体会员公开
会费标准:
常务副会长单位每年10000元(获得行业资质评选、参加会员大会、获得行业咨询、举办沙龙活动等);副会长单位每年5000元(参加会员大会、获得行业咨询、举办精准度更高的沙龙活动等);理事单位每年3000元(参加协会更项网评活动、参加会员大会、获得行业咨询、举办沙龙活动等);会员单位每年2000元(参加会员大会、获得行业咨询、举办沙龙活动等)
(会费标准层次一般不超过4个,分支(代表)机构不得单独设立会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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