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公示
汕尾市扶贫基金会
2017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31日

单位名称:汕尾市扶贫基金会

登记证号:0196

成立时间:2010-10-27

性 质:公募基金会

公示项目

广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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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工作总结
用文字描述本基金会本年的成绩和不足: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汕尾市扶贫基金会积极开展工作,主动做好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发动工作,在经济环境比较困难的情况下,仍然筹集了部分资金,用于发展农村经济项目和扶贫工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对我市的扶贫攻坚、精准扶贫工作,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截止2017年12月底止,收到捐赠收入28080574元,已拨付24087633.45元。 主要做法: 一、积极做好募集。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募范围,广泛发动社会募捐。特别是利用每年扶贫济困日活动, 广泛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捐赠活动,扩大社会参与度,募集扶贫资金。成立以来市领导都高度重视,带头募捐,起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二、制订管理制度。对捐赠资金的募集、使用、管理制定了《汕尾市扶贫基金会基金管理和使用办法》、《资金审批制度》,明确每笔定向捐赠的资金使用须由受益单位提交用款申请书,核对认捐定向协议书后, 由理事长会议研究后审批,按捐款者意愿定向拨给。并跟踪管理监督。 三、建立信息平台。设立汕尾市扶贫基金会网站,建立信息平台。提高基金会的公信力和透明度。公开向社会发布活动动态、募捐信息,发动社会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在汕尾日报、汕尾电视台、汕尾电台等新闻媒体,公开募捐及使用情况。 四、严格资金投放。基金会募集的基金,分为定向捐赠类及非定向捐赠类,大部分(约占97%以上)为定向捐赠类,一律尊重捐赠人意愿,由捐赠人与基金会签订捐赠协议,基金会按程序核拨,投放教育、卫生、农村等公益项目。 五、接受年度审计。扶贫基金的募集和使用情况,每年度都接受市审计局和省民政厅委托的第三方审计部门的审计。审计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各种募捐形式的实施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存在以捐赠为名从事违规行为、损坏公共利益的现象。 今后,我会将继续努力做好工作,争取为汕尾扶贫工作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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