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公示
广东省菊城公益基金会
2017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7日

单位名称:广东省菊城公益基金会

登记证号:0415

成立时间:2015-12-22

性 质:非公募基金会

公示项目

广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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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机构建设情况
2.1 理事会召开情况
本年度共召开(3)次理事会

本基金会于(2017)年(3)月(8)日召开(1)届(6)次理事会议
会议时间 2017-03-08 会议地点 向明大厦
会议议题
1、关于广东省菊城公益基金会申请认定慈善组织的决议;2、关于慈善组织章程修订的决议
出席理事名单
陈逸芸、黄启均、李健标、欧钜伦、吴婉华
未出席理事名单
出席监事名单
李忠诚
未出席监事名单

会议决议

会议议题一:关于广东省菊城公益基金会申请认定慈善组织的决议 (一)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58号《慈善组织认定办法》。 (二)研究讨论本会申请认定慈善组织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于2016年9月1日开始施行。依据《慈善法》和《基金会管理条例》,为规范基金会管理,应当切实做好慈善组织登记工作。经研究讨论,理事们一致认为本会符合以下认定条件: 1、申请时具备相应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条件; 2、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业务范围符合《慈善法》第三条的规定;申请时的上一年度慈善活动的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符合国务院民政部门关于慈善组织的规定; 3、不以营利为目的,收益和营运结余全部用于章程规定的慈善目的;财产及其孳息没有在发起人、捐赠人或者本组织成员中分配;章程中有关于剩余财产转给目的相同或者相近的其他慈善组织的规定; 4、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合理的薪酬制度;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表决通过申请认定慈善组织的决议 本次会议采用举手表决形式进行。经表决,全体理事一致表决通过广东省菊城公益基金会申请认定慈善组织的决议,敦促相关负责人按照有关要求办理慈善组织认定工作。 会议议题二:关于慈善组织章程修订的决议 经本会第一项决议,依据慈善组织认定工作的相关指引,要求申请认定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对原章程进行修订,使其符合《慈善法》和《基金会管理条例》的新要求。 全体理事仔细审阅章程修改说明(详见附件1),充分研究讨论后作出表决。 经举手表决,全体理事一致表决通过修改《广东省菊城公益基金会章程》的决议,敦促相关负责人按照有关要求尽快办理章程核准手续,以便完成慈善组织认定工作。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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