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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民罚决第2025015号
处罚事由 未依法报送2018至2024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
处罚依据 《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基金会、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或者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给予警告、责令停止活动;情节严重的,可以撤销登记:(五)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接受年度检查,或者年度检查不合格的"和《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第十一条"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连续两年不接受年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撤销登记"规定
社会组织名称 广东省云联惠公益基金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3440000MJK850780H
处罚结果 其他-撤销登记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0-28
处罚机关 广东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