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协会其他事项办理指南

  

  •   行业协会是指从事相同性质经济活动的经济组织,为维护共同的合法经济利益而自愿组织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   行业协会成立、变更、注销登记,主要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培育和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的实施意见》等办理。

  •   《行业协会章程示范文本》和相关表格,请在广东社会组织信息网(www.gdnpo.gov.cn)“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所有表格请先填写好再打印。

  •   相关业务咨询电话:(020)83300922,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   本指南仅供参考,具体办理时以登记管理机关的要求为准。

  

  一、年度检查。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有关规定,行业协会须于每年3月31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年度检查。登记管理机关将视情况,给予年检“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并统一由省民政厅在《南方日报》或广东省社会组织信息网公告年检结果。行业协会办理年度检查,主要提交以下材料:

  1、《行业协会年度工作报告书》(编号A020)。一式两份,填写好打印,A4纸型。

  2、《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

  二、章程核准。行业协会修改会费标准或章程其他条款时,应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重新核准后方可生效。主要提交以下材料:

  1、关于重新核准章程的申请。载明重新核准章程的理由,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行业协会公章。

  2、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纪要。载明会议时间、地点、与会人员、会议有关事项,须有出席会议的监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行业协会公章。

  3、新章程一式两份。需加盖骑缝章。

  4、章程修改说明。加盖行业协会公章。

  5、《行业协会章程核准表》(编号A009)一式两份。

  三、到期换证。行业协会《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有限期限到期,应在证书到期前15天,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换证。主要提交以下材料:

  1、《行业协会法人登记证书换发/补发申请表》(编号A015),一式两份。

  2、《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

  四、遗失补证。行业协会《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本或副本遗失,或正副本同时遗失,应在省级报刊刊登遗失公告及证书作废声明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补证。主要提交以下材料:

  1、《行业协会法人登记证书换发/补发申请表》(编号A015),一式两份。

  2、遗失公告及证书作废声明原件。

  3、未遗失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

  五、提前或延期换届。行业协会因故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通过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得超过1年。行业协会办理提前或延期换届的,主要提交以下材料:

  1、《行业协会提前/延期换届申请表》(编号A014),一式两份。

  2、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会议纪要。须有出席会议的监事签名确认,并加盖行业协会公章。

  六、负责人备案。行业协会新增或调整负责人时,应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30日内,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主要提交以下材料:

  1、会员(代表)大会纪要。载明会议时间、地点、与会人员、会议有关事项,须有出席会议的监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行业协会公章。

  2、《行业协会负责人变动申请表》(编号A021)。一式两份。

  3、《行业协会负责人备案表》(编号A004)。所有新增或调整后的负责人均需填写,各一式两份。

  七、印章备案。行业协会新成立时刻制的印章,以及成立后因工作需要刻制的办事机构印章、分支(代表)机构印章,均需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行业协会印章备案表》(编号A010,一式两份),办理印章备案后方可启用。

  八、银行基本帐户备案。行业协会新成立时开设银行基本账户后,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行业协会银行帐户备案表》(编号A011,一式两份),及时办理银行基本账户备案。

  九、办事机构备案。行业协会的办事机构是行业协会内部设立的承办行业协会日常事务的机构,是行业协会执行机构的日常工作部门,如秘书处、办公室、财务部、宣传部等。行业协会设立办事机构,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行业协会办事机构备案表》(编号A012,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