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协会分支(代表)机构备案指南

  

  行业协会是指从事相同性质经济活动的经济组织,为维护共同的合法经济利益而自愿组织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行业协会成立、变更、注销登记,主要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培育和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的实施意见》等办理。

  《行业协会章程示范文本》和相关表格,请在广东社会组织信息网(www.gdnpo.gov.cn)“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所有表格请先填写好再打印。

  相关业务咨询电话:(020)83300922,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指南仅供参考,具体办理时以登记管理机关的要求为准。

  

  

  分支机构,是行业协会根据开展活动的需要,依据业务范围的划分或者会员组成的特点,设立的专门从事该行业协会某项业务活动的机构。分支机构可以称分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等。
  代表机构,是行业协会在住所地以外属于其活动区域内设置的代表该行业协会开展活动、承办该行业协会交办事项的机构。代表机构可以称代表处、办事处、联络处等。

  行业协会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应当按照章程的规定,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通过后,提交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相关手续。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12年第169号,行业协会分支(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不再办理登记,改为事后备案。

      一、设立备案。提交《行业协会分支(代表)机构设立备案表》(编号A017),一式两份。

      二、变更备案。提交《行业协会分支(代表)机构变更备案表》(编号A018),一式两份。

      三、注销备案。提交《行业协会分支(代表)机构注销备案表》(编号A019),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