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社会团体登记,主要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方案》等办理。
★申报社会团体成立的相关表格,请在广东社会组织网(http://www.gdnpo.gov.cn)“表格下载”栏目“社会团体”栏中下载,所有表格请先填写好再打印。
★本指南仅供参考,具体办理时以登记管理机关的要求为准。对按规定仍需要有业务主管单位的,或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由经办人人员特别提醒告知。
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流程
第一步提交申请必要的材料:
(一)筹备申请书内容包括:
(1)成立该社会团体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2)社会团体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3)社会团体的活动地域及活动方式;
(4)活动资金和经费来源渠道(社会团注册资金不少于3万元);
(5)社会团体拟发展的会员及分布情况。
(二)发起单位(或发起人)情况:
在所申报成立的社会团体其业务范围领域,选择在全省范围内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发起单位(或发起人)至少8家以上。
发起单位提供:填报《社会团体发起单位申请表》一式两份,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近两年单位资产负债表(或近两年审计报告或纳税证明),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发起单位公章。
发起个人提供:填写《社会团体发起人申请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所在单位证明(不能出具单位证明的,应出具无正在或者曾经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证明)
(三)《社会团体名称核准表》(一式两份)
(四)章程草案;(请下载《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参照范本根据实际修改社会团体宗旨、业务范围、会员构成等部分,以及添加细节规定等,框架和条款一般不作改动)
(五)办公住所使用权证明;(申请筹备的社会团体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如住所房屋是自行购买的,应提供产权证明,如是租用的,应提供租赁合同等使用权证明。住所的产权证明或者使用权证明应包括使用期限、面积、住所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等内容。)
(六)《社会团体拟任负责人情况表》一式两份。(拟任负责人指拟任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候选人,如拟任负责人与发起个人相同的,则不用重复提交)
(七)《社会团体会员名册》(个人会员的,需50人以上;单位会员的,须30家以上;个人会员与单位会员混合的,需50个以上。)(要求提供单位名称、负责人、职务、联系电话)。
第二步名称核准的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通过名称核准的,由登记管理机关在广东社会组织信息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发起成立的社会团体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概要,发起单位(或发起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对该名称或发起单位(发起人)有异议的,可将正式书面意见提交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反映情况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第三步发起单位(发起人)意愿的确认,具体内容如下:
通过名称公示后,召开发起单位(发起人)座谈会,确定筹备组负责人、筹备组办公地址、注册资金、出资方式,确认章程草案和发起筹备相关事项等。发起单位(发起人)须对以上事项进行现场表决(非特殊原因,应本人亲自出席并签到,因故非亲自出席的须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形成书面会议纪要,所有发起单位负责人及发起人均须在纪要上签名确认,提交登记管理机关。
第四步准予发起成立,具体内容如下:
由登记管理机关出具准予发起成立的函,筹备组领取该函后,须在6个月内完成以下工作:
1、存入注册资金(社会团注册资金不少于3万元)。按发起单位座谈会确定的注册资金和出资方式存入银行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提交登记管理机关。
2、召开第一次会员大会(非特殊原因,应本人亲自出席并签到,因故非亲自出席的须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章程、会费标准,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会长、法定代表人、副会长、监事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监事(监事至少2人以上),完善组织机构;民主表决通过民主选举、会员大会制度、理事会制度、监事会制度、财务管理、印章管理、秘书处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建立法人治理机制
第五步申请法人登记,具体内容如下:
完成上述筹备工作后,筹备组须依据第一次会员大会的选举结果,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正式成立,主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成立登记申请书(主要载明筹备组领取同意发起成立的函后,完成相关筹备工作以及召开会员大会选举的情况。申请书须有筹备组负责人、当选的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会长共同签字。)
(二)章程(一式两份)(第一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的章程);
(三)《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表》(一式两份);
(四)《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一式两份)
(五)《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一式两份)(包括选举产生的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六)《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一式两份);
(七)《社会团体监事长、监事备案表》(一式两份);(包括选举产生的监事长、监事)
(八)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纪要并填报《社会团体会议纪要填报表》。
(九)办公住所使用权证明;
(十)《社会团体会员名册》并附全部会员的入会申请表;
(十一)《社会团体专职工作人员情况表》(暂无专职工作人员提交兼职工作人员简历) ;
(十二)验资报告(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注册资金不少于3万元);
(十三)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证明(须加盖乡镇(街道)派出所印章或证明材料);
(十四)《社会团体会费备案表》一式三份
(十五)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未担任其他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声明。